【春季行動】“租車”后“轉賣”——真“刑” 鼎城公安破獲一起詐騙案
2025-03-14 15:14:13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周芝華 | 作者:周穎 | 點擊量:7847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周穎)
以“租車”的名義騙走車輛,再低價轉賣“變現”,想著“空手套白狼”,結果把自己給“套牢”了。近日,鼎城公安,破獲一起轉賣租賃車輛,非法牟利的詐騙案。
案件回顧 2024年11月22日,郭家鋪派出所接到一汽車租賃公司報警稱,其租賃公司一輛價值30多萬的奧迪A7L轎車被租車人嚴某文借出,在合同到期后嚴某文既未按合同協議歸還車輛,也未繼續支付租車費用,還玩起了“失蹤”。公司通過車輛定位系統查找后,發現車輛出現在外省某二手交易市場,懷疑車輛已被轉賣。
接警后,郭家鋪派出所立即組織人員開展調查,經過深入調查取證,查明嚴某文涉嫌詐騙。通過進一步研判,在確認嚴某文已外逃的情況下,將其列為網逃人員進行上網追逃。2025年3月6日,在武陵公安的大力支持下,將涉嫌詐騙的網上在逃犯罪嫌疑人嚴某文成功抓獲。經訊問,嚴某文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嚴某文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。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作為租車人,要嚴格按照合同的約定使用租賃的汽車,合理保管車輛,并按時返還,堅決不能采用“空手套白狼”的非法手段謀取私利,這種行為不僅違反合同約定,還觸犯刑法,面臨的不僅是賠償問題,還可能是牢獄之災。
警方提醒 作為租賃公司,要不斷完善管理流程,加強技術防范,強化員工培訓,多舉措做好風控管理,提高風險防范意識。嚴格審核租車人相關證件的同時,可制定以信用分為憑證的租賃制度,了解租車人征信情況,仔細辨別租車人租車的真實意圖,以免成為不法分子的“待宰羔羊”,給公司造成嚴重的損失。
一旦發現疑似詐騙行為,要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,提供相關證據,協助警方破案。
責編:周芝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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